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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消委会:停止销售没有合格证明的“死飞”自行车

来源:漳州新闻网 作者:林思赓、肖委、陈颖 发布时间:2013-04-12 15:02
4月7日,漳州新闻网刊登《没有合格证明未装刹车装置 "死飞"自行车禁出售》文章。据悉,3月中旬,漳州市区一名13岁女生骑着“死飞”自行车在放学途中,不慎与一辆私家车相撞,又被拖了数米。经医护人员现场急救,这位小女生还是失去了年轻的生命。事后,人们均将事故矛头指向了“死飞”自行车。
据了解,漳州市场“死飞”自行车备受年轻人青睐。在位于市区延安南路的一家自行车销售店,不愿透露姓名的店主告诉记者,“死飞”自行车分入门、标配、复古等多个级别,入门级别售价在一两千元,级别高的售价超过万元。虽说漳州市第一家“死飞”自行车实体店开业至今也不过半年光景,但如今几乎每天都有年轻人上门咨询。
漳州市消委会工作人员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路自行车应该配置刹车、响铃、光反射等装置。因此,消费者在骑行“死飞”自行车上路前,应安装刹车,并戴好头盔、护膝等。上路时,要严格按照“死飞”使用规范操作,骑行过程中要精神高度集中,避免造成安全事故。
漳州市消委会表示,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自行车经销商要切实承担起保障销售产品符合人身安全标准的义务,停止销售没有合格证明的“死飞”自行车。在销售符合安全标准的“死飞”自行车前一定要加装刹车装置,并对顾客做好教育引导工作,教授其如何刹车、避让等安全使用技巧。
另外,福建省教育厅近日已发出通知,严禁中小学生骑“死飞”自行车等无刹车装置的自行车上下学。各地学校将开展一次学生骑“死飞”等无刹车自行车排查行动。
摘编:何觉林;   摘编日期:201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