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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电动自行车上牌6问:城区农村电动车一律上牌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海口网) 作者:吴开诗、段烨、李盛兰 发布时间:2012-02-28 13:46

海口电动自行车上牌节后恢复上牌以来,全市10个临时办理点迎来一个小高峰。近日,多位市民拨打海口网新闻热线66822333询问电动车上牌相关事宜。对此,海口交警部门进行了解答。

1、海口以外市县上牌是否要办暂住证?

答复:非本地户口的海口市民办理电动上牌时,均需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没有暂住证的就需要去所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暂住证明。

2、能否拿房产证代替暂住证明?

答复:不可以。办理上牌以暂住证明为准,非本地户口市民可拿房产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前往派出所办理暂住证明。

3、外省牌照电动车还需要在海口上牌吗?

答复:根据规定,海口电动车行驶必须在海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外省牌照电动车进入我市以后,只要提供合法的来历凭证即可上牌,如果不符合相关规定则无法上牌。

4、郊区电动车是否也要上牌登记?

答复:海口市整个行政区域包括海口市农村地区电动车上路一律进行注册登记,遵守交通规则,一旦违法也要按规定进行处罚。

5、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快速理赔的范围包括那些

凡海口市城区内和高速公路(海文线40.14KM及东线30.5KM以内)机动车之间或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没有人员伤亡,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或者造成当事人轻微受伤的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清楚,责任没有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可以按照海口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快速理赔程序办理。

6、不适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快速理赔的情形有那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对现场进行照相或者标记,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并报警和向承保的保险公司报案,等候处理: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成因有争议的;

(三)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四)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五)未在本省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驾驶人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驾车的;

(三)车辆无法移动的;

(四)一方驾驶人逃逸的。

摘编:admin888;   摘编日期:201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