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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最严交规实施首日 交警尚未按新规处罚严重违法电动车

来源:都市时报 作者:黄朝红 发布时间:2014-07-02 15:28

7月1日是修改版《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实施首日,被称为“云南省最严交规”,玩滚球的十大平台的严重违法,不仅增加了“扣留非机动车强制措施”的条款,对4种情形还可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处罚力度增幅达10倍的严规,在现实中是否能实施呢?

市民:

罚款这么重,肯定要跟交警吵

省交警总队昨天表示,针对非机动车严重违法处罚后的警示效果等方面存在的缺陷,修改版《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新增设了第九十一条扣留非机动车强制措施的条款,并且对4种违法行为提高了处罚力度,最近正对修改版条例开展全面宣传。

1日,在西昌路与环城南路交叉口,成群结队的电单车从路口通过,在早高峰保通时段,交警并未对没有悬挂号牌的电单车拦停罚款。

在路口,一辆超大型电动车并未悬挂号牌,当记者告诉这辆车的驾驶人“新修订的《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这种不按规定注册登记的电单车,要处罚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时,这位骑行人立刻惊叫起来:“你没搞错吧,你说的是对机动车不上牌的处罚吧?”记者强调:“不是,就是针对你这类不注册登记的电单车,而且,还可以并处扣留电单车。”这位骑行人目瞪口呆:“如果真像这样执行,那不知有多少人要与交警吵闹。”

2012年1月1日,昆明在全省率先实施《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延期1个月对之前购买的超标电单车进行登记后,之后就不再对超标电单车注册登记。从2012年2月1日到现在已经2年零5个月,除了登记国标电单车外,昆明交警部门未对一辆超标电单车进行过登记,而电单车市场依然在出售超标电单车,据保守估计,目前昆明没有注册登记的电单车至少在50万辆以上。

这些电单车就是属于“应当注册登记的非机动车,不按规定时限申请注册登记的”电单车。按照“最严交规”,应该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还可并处扣留电单车。

交警:

按此标准处罚,确实非常困难

就非机动车的管理以及对违法电动车的处罚,本报记者多次采访过交警。通常情况下,在对电动车不按规定注册登记的处罚中,很多人都会狡辩:“我也想去注册登记,但交警对我们这种超标电单车根本不给登记,当然也没牌了。”如果是处罚20元放行,很多人会交了就走;如果是处罚50元,一些骑行人会恳请交警少罚点,如果车主脾气急躁,还会与交警吵闹。

去年南博会召开之前,昆明市交警支队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对于没注册登记的电动车罚款20元,并进行暂扣,车主拿着购车发票等有效票据才能到各个大队执法办领取被扣车辆。这样一项严厉的管理措施,遭到了来自于云南省电动自行车商会、车主等的强烈反对,之后交警除了罚款20元,不再暂扣电动车。

按照修改版的《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于未注册登记的电单车,暂扣车辆是可能的;要罚款200元以上500元以下,几乎是不可能的。

昨天,在路上执勤的交警也表示:要按这个标准进行处罚,确实是非常困难的,目前上级部门还没对我们要求按照这个标准处罚。

新闻助读

四种行为罚款200元至500元

1应当注册登记的非机动车,不按规定时限申请注册登记的;

2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使用其他非机动车的号牌、行驶证的;

3改变已登记的非机动车电动机号码、车身号码的;

4驾驶拼装、擅自改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非机动车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

摘编:admin888;   摘编日期: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