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中心城区将对超标电动车进行整治
2011年7月1日,《宜春市中心城区超标电动自行车、燃油机助力自行车临时通行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中心城区超标车依法参照摩托车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始正式挂牌。4月11日,记者从宜春交警部门了解到,截至目前,中心城区已有4万多辆超标车办理了挂牌。然而仍有部分超标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4月11日,宜春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开始对超标车进行专项整治,对无牌无证上路的超标车坚决按规定给予处罚,一旦被查获将处200元罚款。
“电动车虽然方便、快捷,但目前在中心城区,电动车闯红灯、逆行、超员、非法载货等交通违法现象屡见不鲜,严重威胁了正常的交通秩序,给他人和自己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11日,直属一大队相关人士介绍,针对广大市民反映强烈的这种现状,直属一大队将对超标车进行专项整治,对无牌无证上路的超标车坚决按规定给予处罚。同时,大队也设立了两个挂牌点方便市民挂牌。这两个挂牌点分别是:宜春南路136号(原交警支队办公楼一楼)以及320国道交警直属一大队车管所。
挂牌细则
●超标车上路 所需手续及办理费用:
一、驾驶员需持轻便摩托车驾驶执照,如无则需要办理。办理轻便摩托车驾驶执照费用为200元;
二、办理保险80元;
三、临时牌照工本费33元。
●申办临时通行证需提交相关手续:
一、车辆属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本市市区居民户口簿或者暂住证及复印件;车辆属单位的,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购车发票及复印件。购车发票丢失的,可凭销售企业发票联复印件或车辆所有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乡镇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出具的车辆属申请人所有的证明和本人有关情况申告说明,或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等相关文书。
三、车辆出厂合格证明。如合格证遗失的,可凭生产、销售企业同一品牌型号的车辆合格证复印件,或实际车型目录和本人有关情况申告说明替代。
四、有效期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凭证。
五、超标车车辆识别代号拓印。
摘编:hejuelin; 摘编日期: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