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滚球的十大平台

图片
国际交流

Domesticmarket 国内市场

首页 > 国际交流 > 国内市场 > 新闻浏览

自行车驾照,是确保安全还是于法无据?

来源:重庆晨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13 14:25

广东省连南县一所小学出台规定,要求学生必须通过考试、取得“准骑证”,才能骑自行车上学。这一新规曝光后引发热议。赞成者认为,这是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相当于强化并普及了交通安全知识,同时提高了骑车的技术,孩子们无形中就多了一道安全保障。质疑者则认为,“学生自行车驾照”规定的部分措施难逃于法无据之嫌,虽然出发点是善意的,是好心,但是好心过了头,是“真理越过了一小步”

自行车考驾照,平安出行的好举措

学生骑自行车要取得“准骑证”,这很必要。

第一,骑自行车上学,能减少道路拥堵,还能保证上学不迟到。第二,作为孩子,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薄弱,自行车驾照,能提高他们的保护意识和技能。第三,社会上没有一个机构对自行车出行的安全进行专门的教育和培训,这所小学的举措,无疑填补了空白。

骑自行车向来是不要什么证照的,但是保证行车安全却是必要的。该校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要测试相关的交规,这就相当于强化并普及了交通安全知识,给孩子们上了一堂安全教育课。有了相关的知识,孩子们骑车无形中就多了一道安全保障。另外,学校对孩子进行统一的考试,就能够掌握学校中学生骑自行车的情况,也有利于学校的管理。

至于有人质疑这增加了学生的负担,完全是一种假想。自行车的学习都不需要多少时间,更何况是完全免费的。

至于什么越权、于法无据,更是一种隔靴搔痒。如果社会中有这样的公益机构,学校又何必多给自己找一件事情去做呢?而现实是社会上没有。对于这件事的非议,是没有多少实际价值的,我们应该举双手赞成并积极推行才是,因为它确实有助于保障学生的出行安全。

章中林(中学教师)

@王军荣:“学生自行车驾照”本质是“安全教育”,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学生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张绪才:是否合理应该看是以“钱”为本,还是以“人”为本。从报道中看到,考试不仅不收费,还会提供免费的自行车检测,可见相关方并无创收之意、寻租之举。

@钱夙伟:教会学生骑车本是家长的事,学校“代劳”,显示了为人师者对学生的倾心付出,骑车“驾照”中有的是殷殷爱心。

@杨兰:不论“学生自行车驾照”有无法律支撑,有无政策依据,公众都别急着否定,不妨多些理解与包容,换个视角欣赏“学生自行车驾照”背后的积极意义与独特价值。

@李英锋:中小学生骑自行车,大都是自学成才,跟着感觉骑,现在有老师免费培训,何乐而不为?

@刘建国:在学生考取“准骑证”时,有笔试更有“路考”,脱离了应试教育思维,让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确实是一种不错的制度设计。

@殷国安:在我国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自行车驾驶者的资格要求除了必须年满12周岁外,并未提出考试认证要求,更未提出对“没有驾照的人”的处罚规定。既然如此,实行“自行车驾照”制度就是错误的。

@雁壹飞: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也降低了交通事故发生率,但都不能成为违法行政的理由。如果大家都以动机和效果为依据而违法,估计离天下大乱不远了。

@小君越:“只要再多走一小步,即便是向同一方向迈的一小步,真理便会变成错误。”对学生实行“自行车驾照”,正是真理越过了一小步,而对违规者处罚则是越过了两小步。

“骑车考驾照”原本有合理化出口

质疑者认为,“自行车驾照”属于变相行政许可,为学生设置了障碍、增加了负担,而对违规骑车学生的处罚措施更是明显“越权”。其实,这只是问题的表象,真正的问题在于,“自行车驾照”考试,侧重点放在了考试而非培训上,出发点放在了安全管理而非安全意识培养上,加之行政权力主导着发证,就不免予人口实。

同样属于安全知识教育,譬如学校组织的逃生演练、消防培训,普及面甚广,却未见有争议。原因在于,这些侧重于安全知识养成,既不发证,亦无处罚条款。那么同理,如果将工作重心置于学生交通规则和骑车技能的培训与教育上,并且变换方式给出“可骑车”或“不可骑车”的建议结果,而非强调管理属性的发证和处罚,骑车考试就当然有了合理化的出口。

教育内容的拓展与增配,就如同公共服务增加供给。但凡公共服务公平的增加供给,是不会招致非议的。学生“自行车驾照”考试陷入舆论漩涡,归根结底是管理的色彩较浓,而对学生素质的训练偏少。

其实,很多时候,站位决定着一种新生事物的正当性。是站在教育服务增配的立场,还是站在安全管理的立场,“自行车驾照”的结果就会完全不同。

事实上,类似骑车技能这样接地气的培训与教育,在中小学并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从学生安全与综合素质培养的角度看,这种教育应该获得支持。所以,围绕“自行车驾照”固然有争议,但却不宜一棍子打死,而应该呼吁有关部门调整思路:强化教育,弱化管理。

摘编:admin888;   摘编日期: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