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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电动车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新购电动车须在15天内上牌

来源:楚天快报(A2版:要闻) 作者:祝兆林 发布时间:2013-01-25 13:20
《襄阳市电动车管理暂行办法》已正式实施,对电动车的销售、登记、通行进行管理,并要求新购买的电动车应在15天内登记上牌。电动车是指电驱动的,具有两个或三个车轮的道路车辆,包括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
该办法中规定,电动车销售商经营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并列入工信部公告和《襄阳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参考目录》,否则不予上牌。同时,经销商应提供废旧电池更换、回收服务。
据了解,本办法实行之日起,新购买的符合上牌标准的电动车,应在15日内登记注册,在本办法施行之前购买的,需在3个月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申请注册登记。具体登记上牌实施办法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电动车登记注册并领取牌照后才可上路。行驶中,电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未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此外,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部分区域将限制或者禁止电动车通行,具体禁止、限制通行的道路、时间及区域,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另行公告。目前,公安部门正在制订具体上牌实施细则。
摘编:admin;   摘编日期: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