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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珠海12岁女学生骑车被撞身亡 肇事司机逃逸

来源:人民网(广州日报) 作者:陈治家、杨小江 发布时间:2012-11-02 15:06
10月31日清晨,在珠海市斗门尖峰桥东路口,一名骑自行车的女孩被不明车辆碰撞,女孩当场身亡,肇事车辆逃逸,目前交警部门已展开全力侦查工作。据悉,当日早晨6时30分许,在斗门区尖峰桥东花坛路口,罗某兰(女,12岁,斗门区某中学学生)驾驶自行车沿白蕉大道由北往南方向进入该路口时,与一辆号牌不详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罗某兰当场死亡及自行车损坏的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逃离现场。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处置,并成立由侦查大队、斗门大队组成的专案组,迅速开展案件分析、调查取证及对肇事车辆进行追逃的工作。目前,交警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和初步调查,已经掌握了肇事车辆的部分线索,并全力开展侦查工作,在此敦促肇事者立即到交警部门投案自首。
交警提醒
未成年人出行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家长、学校或监护人要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未满12周岁不得驾驶自行车、三轮车上路行驶。
即使年满12周岁,也应遵守下列规定:《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不得违反规定进入机动车道、城市快速干道、高速公路行驶;第三十一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摘编:hejuelin;   摘编日期:201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