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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电动车不能搭载12岁以上人员 违者罚款30元

来源:大江网 作者:时雨,肖成 摄 发布时间:2011-08-08 13:48

一辆电动车违规载人被拦下,交警进行劝导。

83,南昌西湖交警大队的民警在八一大道对电动车载人的行为进行劝导和查处。据悉,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12岁以下的儿童,违规的骑车市民将被罚款30元,或在路口“执勤”半个小时代替罚款。

记者在南昌八一大道和孺子路的交警执勤岗看到,一辆后座载人的电动车被交警拦了下来,车主被拦下后有些茫然,“怎么了?我在等红灯,没有闯啊!”交警告诉车主,根据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车后座不能搭载12岁以上人员。经过交警的劝导,坐在后座上的人到公交站台上乘坐公交前往目的地。还有一辆载人的电动车被拦下后,车主愿意“执勤”半个小时代替罚款。

载人电动车车主不听劝导,交警对其罚款30元。

现场的交警告诉记者,非机动车载人在新《道路交通安全法》有严格规定:只能搭载12岁以下的儿童,而且还应配有安全座椅。“人员超载会使电动车刹车系统难以承受车子和人的重量,如果发生意外情况,刹车系统肯定跟不上,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对车上的人造成伤害。”交警告诉记者,在日常执勤过程中发现,非机动车违法导致的交通事故比例比较大,比如争道、抢道、超载以及闯红灯,而且一旦发生事故,常常是伤人事故。

在当天的执勤中,交警对违法载人的电动车主要是以劝导为主,“目前,对这类违法行为我们主要是以教育为主,毕竟很多市民对于这个规定不太了解,而对于不服从管教的,我们才予以罚款。”交警介绍说。

摘编:admin888;   摘编日期:201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