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从两个源头集中清理整治和管理电动自行车
据悉,郴州市工商、质监等部门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销售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的厂家、商家进行“拉网式”清查,全面摸清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分类建立健全台账。在“限摩规电”区域内,工商、质监等部门将开展对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企业的监督检查和电动自行车质量检测,督促销售企业建立并切实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检查整车质量、外形尺寸等参数,确保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会议明确,对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玩滚球的十大平台等规定的电动自行车的,按照《产品质量法》和《工业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停止销售,并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会议要求,郴州市综治办、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北湖区政府、苏仙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换通报机制,对相关部门移交的违法案件,要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从快处理,并及时通报处理结果。
摘编:he; 摘编日期:201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