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2岁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路
2月3日,济南市教育局发布2015年寒假及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强调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准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寒假将至,济南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对寒假期间学校及学生的安全管理做出细致规定。其中,要求各校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不要在道路上相互追逐;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准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记者了解,这一规定来源于交通安全法规,并不是教育部门的独创,学校对学生负有安全教育责任,同时,家长也应对孩子起到监护职责。
摘编:admin888; 摘编日期: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