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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电动车将拥有防盗“身份证”

来源:温州商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3-21 14:21

3月20日,温州市警方将“2·25”盗销电动车团伙案中追回的部分被盗车返还给失主,并对这些电动车进行备案登记。据悉,5月份开始,温州市警方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备案管理,这意味着电动车将拥有防盗“身份证”了。

去年,有报案记录的电动车失窃案件达2.6万余起。今年,电动车盗窃案件同比上升4%。被盗电动车因无牌无证,即使追回也很难找到车主,车辆只能作报废处理。据警方介绍,尽管电动车有车架号、电机号等,会记录在发票或合格证上,但这些数据不会和车主信息挂钩,也没有权威的第三方备案,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比如,警方摧毁一个盗销电动车嫌疑人或团伙,缴获一批可疑车辆,但只要嫌疑人拿出电动车发票,警方就无法确定嫌疑车辆是赃车。

3月11日,警方摧毁了盗销电动车团伙案件,现场缴获180余辆被盗电动车,然而如何找寻失主却成了难题。昨天,警方为已找到失主的60多辆电动车举行了发还仪式,并对返还的电动车进行备案登记。

“电动车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后,将取得一个由公安机关编制的代表车辆和车主信息的登记备案号,这样车辆就有了一个防盗‘身份证’。”市公安局基层基础支队温剑锋副支队长介绍。

据悉,实现“一车一号”后,一旦车辆被盗后被公安机关破获案件的,可凭登记备案信息予以返还。警方还将为已登记备案的电动车安装智能防盗终端。

据悉,电动车集中登记备案将于5月上旬在全市范围内铺开。届时,全市各地公安基层派出所将专门针对电动车备案登记在基层社区警务室设置登记点。有电动车的市民只需带上身份证与购车时的发票,就能实名登记。如果不慎遗失发票,电动车需经过派出所的审查,排除是被盗车辆后,再去工作单位开出车辆使用证明,就能进行实名登记。不过,这类登记者会被登记为车辆使用者而不是所有者。

摘编:admin888;   摘编日期:2014年3月21日